3.提交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本人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现场报名须提供相应复印资料一份;(3)本人在省、市级刊物发表的作品等。
4.资格审查。街道将按规定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街道将电话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5.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7月下旬,时间为一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者名单将在洋湖街道办事处门户网上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员从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察由街道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才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由街道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或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街道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党政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报考者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街道可核减招聘计划。
(四)公示
拟聘用者名单在洋湖街道办事处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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